本文转自:玉林晚报 4月6日 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发布。 根据《公告》,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将于5月21日进行。玉林全市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个岗位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其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含定向从市直驻玉部队军官的随军家属招聘3人),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 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玉林市直 北流市 容县 陆川县 博白县 兴业县 玉州区 福绵区 玉东新区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交考试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 1.报名时间:年4月9日8:30—4月15日17:00。 2.报名要求: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前应认真核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应先咨询招聘单位后再报名。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非实名编制、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和基层项目人员等签有服务协议的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方能报考。同意报考证明最迟须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时提交。 4.填写要求:网上报名时,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上所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有关报考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在进入面试入围时验证核实)。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尤其是学历、简历、家庭成员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报考者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非实名编制、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的,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不完整、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影响作出资格审查结论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 5.打印报名登记表:报考者在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留存。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年4月9日8:30—4月18日17:00。 2.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招聘单位须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次日起2日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 特别申明: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后1-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3.结果查询。报考者在网上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照顾加分及审核 1.加分内容和分值。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对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予以加3分照顾加分,并纳入笔试成绩。 2.加分审核方式。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只需在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民族信息并提交少数民族加分申请即可。待进入面试入围人选时,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再提交加分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四)缴交考试费 1.缴费时间。年4月9日8:30—4月20日17:00。 2.缴费金额。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元,不收取报名费。 3.缴费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的考生,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考试费。 (五)开考比例 1.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因需要急需在当年补充人员的紧缺专业岗位,须写明理由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2.放宽县(市、区)事业单位及定向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如下办法确定: (1)驻地在县城(城区)的事业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2(属自治区扶贫乡村振兴帮扶重点县的可根据当地空编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达不到1:2的,应减少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至符合1:2的开考比例。经减少计划招聘人数仍达不到1:2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 (2)为解决乡镇事业单位招人难问题,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缴费人数的开考比例达到1:1,可以申请开考。 (3)定向招聘的岗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1的,可以申请开考。 申请开考岗位须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六)调减岗位计划和改报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4月24日前公布调减招聘岗位人数和取消招聘岗位情况。报考者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的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在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于4月24日8:30—17:00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岗位。改报后报考者应立即电话告知招聘单位申请进行资格审核,并可在4月24日8:30—19:00期间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七)网上打印准考证 1.打印时间:年5月16日8:30—5月21日10:00。 2.打印方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考试科目 笔试考试科目为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满分分值为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分为五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细分为小学教师岗位、中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2.笔试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应用能力》中的六个小类亦为合订本,由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岗位分别选做相应部分(小类)题目〕。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的发放资料。 3.笔试时间地点 年5月21日(星期六)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务工作由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点统一设在玉林城区。 笔试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自行携带以备使用。 4.笔试成绩查询 年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市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划定并公布玉林市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只有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才有资格竞争进入岗位面试范围人选。 面向代课老师招聘的岗位,不设合格分数线。 (二)体能测评(部分岗位需要) 体能测评时间:面试前。具体时间、地点由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另行发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试讲方式进行。市直事业单位岗位面试工作由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市、区)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公告另行发布。 面试的满分分值为分。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面试组织实施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面试资格审核 组织实施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核公告,公布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面试资格审核合格后才能进入面试。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由市直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面试资格审核,报考县(市、区)单位的,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参加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台港澳居民有效证件); (2)毕业证〔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核阶段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 (3)学位证(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人员须提供);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限定要求广西范围以内岗位的人员须提供); (6)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非实名编制、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未能按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部分报考岗位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详见计划表): (1)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材料; (3)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证明材料; (4)退役证明材料; (5)脱贫户家庭人员证明材料; (6)随军家属证明材料; (7)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8)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入围面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面试资格审核现场递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对少数民族加分条件进行审核确认。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的证件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加分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外省籍考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先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传真或扫描相应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内再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单位进行现场审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阶段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核要求同上。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初步安排在7月底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5.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扣减面试成绩3—10分。 6.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四)考试总成绩及同分处理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2+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还不能确定的,按如下办法处理: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如还不能区分的,增加补充考试,补充考试的内容、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聘用待遇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县(市、区)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通过定向公开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调离。 使用实名制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使用非实名编制(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或县(市、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具体招聘条件及相关信息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zl/pgzl/542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