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象州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的通知》(象教发[]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年秋学期开学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水晶籍适龄入学儿童:根据户籍所在地,选择户籍所在村居委学校入学。 (二)非水晶籍满足入学条件的儿童。 (三)本部接收各教学点撤并年级学生:马旦教学点、龙团教学点、迷塘教学点、雷安教学点三年级学生;竹山村委、新村村委、甫上村委一年级新生。 二、招生入学条件 (一)一年级新生 户籍在象州县水晶乡范围内年龄为7周岁儿童,即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孩子,视学位富足情况,新生入学年龄可放宽到6岁8个月,即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孩子。 (二)非水晶籍儿童入学 1.孩子父母在水晶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工作证明。 2.孩子父母在水晶社区内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门面图片,经营需满一年以上,学校实地考察。 3.孩子父母从水晶乡外到水晶务工,并与孩子同住水晶辖区的,提供与工厂签订的劳动合同、务工证明(须经办人签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示负责并方便学校核实)及开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孩子父母在水晶辖区购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审核。 三、注册时间、地点(一)内宿生回校注册时间:年8月29日 8:00—9:00六年级;9:00—10:00五年级;10:00—11:00四年级;14:30—15:30三年级;15:30—16:30二年级;16:30—17:30一年级。 外宿生8月30日回校时间:四-六年级7:50-8:00;一-三年级8:00-8:10。 (二)地点 1.选择到本部就读的新生:由教务处审核入学条件,政教处审核住宿条件,注册地点为校门专设接待处; 2.选择到各教学点就读的新生,由教学点负责人审核入学条件,注册地点一年级教室。 四、新生报名、转入学生所需材料清单 (一)一年级新生提供疫苗接种证明(家长带上孩子接种疫苗的本子到水晶乡卫生院开据),也可提供接种查验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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