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白颠疯曝光 http://www.oudihuating.com/ 受贿万!广西来宾市政协原副主席余治平获刑!年6月2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政协原副主席余治平受贿罪一案,对被告人余治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其退出受贿所得的赃款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其尚未退出的赃款继续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余治平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年至年,被告人余治平担任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管委会主任、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中共来宾市委秘书长、来宾市政府副市长、来宾市政协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项目承揽、资金拨付、项目申报、土地出让金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广西翔卓投资有限公司、谭某等7人的钱款共计人民币万元。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余治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鉴于被告人余治平归案后如述交代自己的罪行,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轻犯罪事实,认罪、悔罪,退出部分赃款,主动缴纳部分罚金等从轻处罚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合浦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原经理莫振芳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一案开庭年5月31日上午,合浦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合浦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原经理莫振芳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一案。公诉机关指控1贪污罪年8月至年9月期间,被告人莫振芳利用其担任合浦县储备粮管理公司经理职务上的便利,指使该公司会计林某志(另案处理)写借条,经莫振芳签字后向公司出纳人员预支现金共计人民币74万余元,莫振芳将预支的钱款全部用于其个人使用,后再以开支储备粮入库和出库装卸费用的名义虚开发票,骗取合浦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工作经费共计74万余元。 2受贿罪年年底至年10月,被告人莫振芳利用其担任合浦县储备粮管理公司经理职务上的便利,在县级储备粮的收购业务、结算购粮款等方面为个体老板谢某球谋取利益,先后8次非法收受谢某球所送好处费共计人民币61万元。 3行贿罪年8月至年年春节期间,被告人莫振芳为在工作上谋取竞争优势,能继续担任合浦县储备粮管理公司经理,先后21次送给其上级行政主管单位合浦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李某林(另案处理)人民币33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莫振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公诉人当庭出示了有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莫振芳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该案将择期宣判。 被控受贿近万元!象州县原副县长龙敏出庭受审年5月24日上午,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象州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龙敏涉嫌受贿罪一案。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庭审地点选择在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中法庭开庭审理,金秀法院副院长兰春晖担任审判长,金秀检察院专职检委委员梁敏诗出庭支持公诉。公诉机关指控年至年间,被告人龙敏在担任象州县副县长期间,利用分管国土、住建工作的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实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他人共同非法收受卜永冠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龙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龙敏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庭审中,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核实。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发表了辩论意见,合议庭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来源: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合浦法院、金秀法院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zl/pgzl/184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