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9/1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年11月25日上午,来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书东,第二检察部主任彭颖到象州县人民检察院督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降低“案-件比”相关工作。来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书东(左一)

座谈会上,来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书东听取了我院各员额检察官对承办案件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以及当前降低“案-件比”的工作情况,充分肯定了当前我院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及降低“案-件比”工作中取得的初步成效,并就下一步如何更好的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案件中的适用,以及进一步降低“案-件比”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01

加强相关制度的学习领会,各员额检察官要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以及来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荐的批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钻研相关制度,认真对照检查、研究分析当前在办或已办的案件是否能够及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逐步提高精准量刑的适用比例和采纳率,全力以赴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适用率。

02

进一步降低“案-件比”,各员额检察官要严格控制案件的办理时间,充分利用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提高办案质效,尽量不要出现延期、退侦、退查的情况,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以及检察长要提高对案件比控制的认识,做到审批权上收,层层压实责任。

03

及时请示汇报,各案件承办检察官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上以及降低“案-件比”的控制上出现疑惑及问题,要第一时间向部门负责人、检察长汇报,并及时汇报上级检察院,研究解决办法,确保案件办理衔接通畅、高效、精准。

李书东副检察长强调,要紧紧抓住最后不到一个半月的时间,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及时谋划好明年开局任务。

象州县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杰明(右二)

象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杰明对市院李书东副检察长及第二检察部主任彭颖莅临象州县人民检察院调研督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降低“案-件比”工作表示感谢,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象州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高检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以及来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降低“案-件比”等相关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举措,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提高业务水平,加强统筹谋划,坚决确保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对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及降低“案-件比”工作。

图片:廖雨冰

文字:武恺阳

原标题:《?来宾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到象州县人民检察院督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降低“案-件比”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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